Course Information

Schedules
  • 27 Nov 2025 (Thu) 1:00 PM - 6:00 PM
Registration period
17 Sep 2025 (Wed) - 13 Nov 2025 (Thu)
Price
HKD 1,380
Course Level
Study Mode
Duration
0.50 Day(s)
Language
Cantonese, Mandarin
Location
-
16 views

Course Overview

宗旨
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委託香港旅遊業議會(旅議會)作為「導遊領牌考試」的考試機構,服務日期從即日至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有關發牌準則

申請發出導遊牌照的人士須符合以下準則:

1          已年滿18歲 ;

2          已修畢香港的五年中學學制的中五年級學歷,或新高中學制的高中三年級學歷(或同等的香港或海外學歷) ;

3          在提出牌照申請前的兩年內於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指明的領牌考試中考取合格 ;

4          已修畢旅監局指明的試前訓練課程 ;

5          持有由旅監局指明機構發出及有效的急救技能證書或其他類似證明書; 及

6          符合其他載於《旅遊業條例》的規定。

導遊牌照申請人須就已修畢的學歷/課程及持有的急救資格提交正本文件供旅監局審核。提交牌照申請時,須留意領牌考試結果及急救資格均設有效時限,而失效的考試結果或資格不會被視為符合相關發牌準則。

如對發牌準則有任何疑問,包括你是否符合學歷的準則 ,請電郵至 enquiry@tia.org.hk 或致電(852)36985900。

如欲瞭解「導遊牌照」的申請條件及相關詳情者,請按此參閱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網頁。

開始報名 : 2025-09-04 09:00
截止報名 : 2025-11-13 23:55

日期 2025-11-27 13:00 - 18:00

What You’ll Learn

I.  報考須知

  • 考生須年滿16歲
  • 補考路試的考生 (合格卷別為考試日起計兩年內有效)。
  • 如考生在導遊領牌考試評為合格,可在最後應考日期起計(兩年限期)向旅遊業監管局申領導遊牌照。倘若超過限期,合格成績則作廢,考生須重考有關考試。

*請注意:導遊領牌考試(路試)的考試路段正進行優化及更新,新的路段將於2025年12月1日起開始使用,暫定路段及路線可參閱文件「考核路線」( 由2025年12月1日開始),詳情請參閱旅遊業監管局網頁。

III. 有關考試安排

  • 每場領牌考試開考人數最少 15 人,最多 25 人。當每場考試考生人數不足最少開考人數時,議會行業培訓部職員會經電郵通知考生該場考試日期取消,並提供新的考試時間表。一切將視乎實際情況作出安排。
  • 整個路試的考核過程將會被拍攝,作為成績覆核之用。
  • 暫定考試時間表將會因應實時公共衛生情況及相關防疫措施而作出更改。

IV. 缺席考試安排

  • 凡無故缺席考試的考生,必須自費重新向議會報考。
  • 任何私人理由的取消考試申請一概不會被接納,所有已繳交費用將不獲發還。
  • 考生如需更改考試日期,必須於考試日前最少七個工作天聯絡議會並須繳付相關行政費用港幣三百元正。更改之考試日期需在考試日期後三個月內。
  • 考生如因健康問題或疾病預防理由缺席當天考試,必須於考試當天或之前以電話或電郵通知議會。更改考試日期須繳付相關行政費用。更改之考試日期需在取消考試日期後三個月內。
  • 在考試旅遊巴士開動後才到達者會被即時取消當天的考試資格。
  • 在路試途中離開的考生,會被當作放棄考試及會被即時取消當天的考試資格。

V. 考試語言

  • 廣東話 /  普通話
  • (英語考試將個別安排,請於報名前先行以電郵聯絡行業培訓部 (training@tichk.org)及於電郵標題列明「申請報考英文導遊領牌考試」以作相關安排。)

VI. 考試證書

  • 所有考試成績將在考試日後的六星期內以電郵通知。考生須於導遊領牌考試的「筆試」及「路試」考取合格成績,才會獲發「旅遊業監管局指明的導遊領牌考試「筆試」及「路試」考取合格成績」證明書。合格證明書會以電子證書模式發放。

VII. 成績覆核

  • 如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向香港旅遊業議會提出覆核申請,詳情可聯絡議會查詢。
  • (考生必須在議會發出成績通知後的30日內提交覆核申請表格及覆核費用,正式提出覆核申請。如考生於上述的30日後才提出覆核申請,其申請將不被接受。)

VIII. 上訴機制

  • 上訴機制自2007年設立。如考生對考試成績不滿,可向香港旅遊業議會提出上訴申請,詳情可聯絡議會查詢。
  • (考生必須在議會發出成績通知後的30日內提交上訴申請表格及上訴費用,正式提出上訴申請。如考生於上述的30日後才提出上訴申請,其申請將不被接受。)

Skills covered in this 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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